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库房管理制度

来源:未知  作者:后勤     日期:2017-06-19 21:48
库房管理制度
 
    为了规范库房的物资管理,特制定本办法。
    一、两个校区库房确定两名专职保管员统一管理本库房的各项资产。
    二、保管员应对本库房各项资产的进、出、存进行金额明细核算。
    三、保管员对入库的所有物品(配件)应进行认真的验收,验收完毕应在发票或送货清单上签字。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物品,保管员有权拒绝入库签收。
    四、各部门领用物品时,保管员必须根据手续齐备的领料单发放物品,并监督其领用的物品是否符合申请单位发放使用规定。若发现违规领用者,保管员有权拒发;对手续不全者应在补全手续后方可发放;对于急需一时又难于办全手续者,应在征求分管设备后勤处领导同意后,方可发放,事后应在三日内补齐手续。
    五、保管员对保管物资的安全、完整负全面的经济责任,因保管不当造成的物品短缺、损坏均应按价赔偿。保管员应每月对其经管的物品进行帐物核对,并将核对的结果报领导审阅。严格禁止闲杂人员进入仓库和加强危险品的存放管理工作。
    六、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水淹、防潮霉变的各项防范工作。库存的物品要摆放整齐有序,便于领用发放和盘库清点。
    七、对于贵重、或可它用物品原则上以旧换新,旧物应及时处理不堆积,所得收入上缴后勤资产处。
    八、保管员应主动提前做好每学期开学工具发放工作,提出补库计划做好发放工作。